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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对待死亡的态度与处置办法

发布时间:2023-04-04 14:56:25

  古人有“蝼蚁尚且贪生”之叹,民间有“好死不如赖活”之语,可知众生无不好生恶死,对于死亡都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,一种本能的排拒或逃避。然而,“黄泉路上无老少,孤魂多是少年人”。生命的危脆和必然衰老、死亡,对于社会结构复杂、思想活跃、感情丰富的人类来说,更是一种挥之不去、莫之奈何的梦餍。面对死亡,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就进行了顽强的抗争和深入的思考与研究,从而形成了形形色色的人生态度和丧葬文化。


  世俗之人,一般是尽可能地提高生活的品质,同时通过医疗与养生,以祛病延年,获得长寿,尽其天年,若能无疾而终,则善莫大焉,是谓“善终”,这也是中国人所谓的五福之一。但有的人于此仍有不甘,还希望盛殓厚葬,在地下仍能保持富足,常享香火,“做鬼也风流”;有的人希望社会能永远记住他们的存在,或通过立德、立言、立功,流芳百世;有的人则顾不上这些,只求及时行乐,所谓“人生几何?对酒当歌!”还有一类不堪忍受生活压迫的人,寻求速死,藉此以为可以“一了百了”。


  出世之人,或宗教信仰者,又有很不相同的人生诉求。一类人崇尚自然,欲与天地同化,或炼气功,或服丹砂,希望长生不老,或羽化登仙;一类人敬奉上帝,希望通过遵循上帝的启示或所订契约,因信得救,死后升天,获得永生;一类人深入观察宇宙、人生的因果规律,希望通过行善积德、持守净戒、修习禅定、开发智慧,能够死后往生善趣,或超登净域,或现世明心见性、证得圣果,未来究竟了脱生死,永离苦海。


  对待死亡的不同态度与处置方式,实际上反映了人们不同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因此,作为佛教徒来说,要正确认识死亡、从容面对死亡,搞好临终关怀,合理处置丧事,避免临终手忙脚乱,忘失正念,陷入贪瞋痴之业习和世间的恶俗,就必须学修佛法,牢固树立佛教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

一、佛教对于死亡的基本认识与态度

  佛教认为,天地万物从众因缘而有,有聚集则有离散,皆属无常;众生的身心由“地水火风”四大与“色受想行识”五蕴和合而生,有生必有死,这也是自然规律;正因无常,死也就不是永断,恰恰蕴育着新生,只是时空、形态不同而已,如佛教说的六道轮回,现代科学所谓“物质不灭”、“能量守恒”;既然诸法因缘而生,变化无常,其中就没有一个常恒不变的“我”存在,只是众生误执有一个不变的我存在,有一个不变的灵魂死此生彼,因而横起贪爱执著,妄生苦乐觉受;世间万法从缘而起,因而本质是“空”,如梦如幻,唯心所现,而决定众生升沉祸福的是客观的因果规律与众生自身的修为、业力,所谓行善得福,作恶受殃,清者自上,浊者自下;世间为一大苦聚,可分为生苦、老苦、病苦、死苦、求不得苦、怨憎会苦、爱别离苦、五阴炽盛苦,其中生死苦最为根本,所以佛教由此创立,死亡成为了佛教徒精进修行的动力,了生死也成为了佛教最根本的修行宗旨。


  有了上述的认识和觉悟,佛教徒对于死亡就会有与世人截然不同的态度:


  (一)佛教徒由于视人生如幻,身体为臭皮囊,视死亡为必然的现象,因而不会奢望长生不死,而对身体的保养作无谓的努力;临终时,由于有佛教的信仰和一定的修行,就不会于家庭、事业等贪恋不舍,以至辗转难于咽气;死后也不求厚葬,一般都按最简单、洁净的火葬法来处理。富有菩萨精神的佛教徒还可能作遗体捐赠,或布施鱼鸟;对于临终的亲友,能善巧开导,热心助念;面对亲友的亡故,也能节哀顺变,不事哭泣,以免扰其正念,同时视其情节,为其追福超度。


  (二)佛教徒由于相信佛法僧三宝有大功能,相信万法唯心,因而会着重于修心、不断减损贪瞋痴烦恼,如积极行善积德,持戒念佛,预为死后积累往生善趣、超登净域的资粮;或努力修习禅定、开发智慧,力争明心见性、参透生死。这样一来,通常都能克服对死亡的恐惧,临终坦然应对,气定神闲,甚至能预知死期,安祥而逝。禅定功深者还可能做到坐脱立亡。


  (三)佛教徒由于相信因果,持不杀戒,因而在面对天灾人祸等种种压迫时,会认真反省,诚心忏悔,以积极的心态转变人生,而不会去自杀。因为自杀并非一了百了,反而会生于恶趣,受更大的恶报。同时,佛教徒孝敬父母,强调厚养薄葬,在办丧事过程中,不事虚荣,不讲排场,并力戒杀生,以免徒增亡者的罪业。


  已故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樸初居士,一生热心慈善,修行精进,年逾九旬依然积极从事弘法利生事业。生前提出捐献眼角膜,并立下遗嘱:“生固欣然,死亦无憾。花落还开,水流不断。我兮何有,谁欤安息?明月清风,不劳寻觅。”死后遗体火化,遗骨洒于江海。赵樸老对于生死的豁达态度及对丧事的安排,为世人树立了很好的榜样。


二、佛教的临终关怀与丧事处理

  临终之际,色身四大分散,功能全失,有若生龟脱壳、螃蟹落汤,众苦交煎,痛不可言。一般人因贪恋娑婆,恐惧死亡,或诸般因由,致无法安祥辞世。色身虽死,心识则随业缘相牵,转世投胎。死亡时之心境、念头,影响来世至剧,故临终处理是否允当,实关联亡者神识之升沉。所以佛陀在世时即非常重视临终关怀。佛教传入中国后,结合儒家重孝厚葬的风俗,形成了佛教的临终关怀传统和丧葬文化。例如禅宗丛林普遍设立有无常院,或称省行堂、延寿堂、将息寮、涅槃堂,是专门收容安抚重病僧人的地方,一方面使重病僧人能得到特别的照顾,一方面也便于他们放下万缘,安心养病,省思无常,精进修行。在丧事的安排上也制订了一整套的制度。净土宗以信愿念佛、带业往生极乐净土为宗旨,对临终关怀及丧事活动更为重视,如临终人所处环境的布置,对临终人的说法劝慰、助念,从咽气到出殡之间的禁忌、要求,死后七七日中的作福追荐等等,都有近乎繁琐的规定。随着佛教影响的深入民间,许多佛教的丧葬观念和做法已融入中国民间的丧葬习俗之中。可以说,中国佛教的丧葬文化既受到中国固有文化的深刻影响,反过来又对中国的丧葬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。


  下面,笔者依据佛法,结合佛教的历史传统和社会实际,就佛教的临终关怀与丧事处理的要点作一介绍。


  (一)佛教的临终关怀


  1、积极治疗,减轻痛苦


  临终之人,通常是疾病缠身,许多器官功能丧失,饮食无味,还得忍受疼痛,生趣全无,甚至大小便失禁,十分狼狈;面临死亡,心中充满恐惧、焦虑,时而神志不清,甚至产生幻觉。此时,亲属应积极为其延医治疗,请专人服伺其饮食、起卧、清洁等,同时最好请患者所尊敬、喜悦的人前来探视、献花、劝慰,令其高兴,以减轻其身心痛苦。


  2、劝慰病者,放下执著


  家属应注重病者心灵所需,令其放下执著,导向宁静平和。病者神智尚清醒时,随侍在侧者须先以言语安慰,此举甚为重要。依人生诸现象而论,彼于世间奔波忙碌,临终之际,难免挂碍,或执著子孙、金钱,乃至心怀嗔恨(如与媳妇不和、子孙不肖),或有心愿未了,纵弥陀欲来接引,但彼诸般执著,往生极乐遂成画饼。故安慰临终者,应趁其尚能言语,探问有何遗愿,或未了之心事,及后事如何安排,宜极力应承,满其所愿,务使其心无牵挂,了无憾恨。如病入膏肓,本人愿回家往生,也不愿实施抢救,应尽量满足。


  其次,应劝其放下万缘,至诚念佛,发愿往生极乐。若在场有正信佛教徒,应为其开示无常理趣,令其达观开解,弃此秽躯,生清净心,归向三宝,启发净土信愿。彼人心地善良,即谓之曰:“汝一生行善,必可往生极乐世界。”并为其解说阿弥陀佛及极乐世界之殊胜功德。若病者平生作恶多端,则谓之曰:“此时唯独阿弥陀佛可救汝、度汝,因其发四十八大愿,可救度作恶众生,汝但诚心忏悔,一念回光返照,专志念佛,必可蒙佛接引。”


  3、安置静处,切勿急救


  当确定病者已回天乏术,急救亦无从延长其生命时,应当机立断,放弃急救,以免临终者受无谓痛苦。与其让病危者插满管子,或受挤压、电击、针扎,忍受煎熬,何如助其安祥辞世,让亡者保有最后的一点尊严!应尽其所能,令临终者心境安宁、祥和。若能于熟悉处所断气,可促使亡者安祥辞世。若是僧人,最好能在寺院圆寂;若是俗人,自家住处较令病者感觉安适,若能于家中死亡最为理想。即或不能,亦应要求院方撤除监测器、摒弃一切检验,务使不受医疗干扰。同时与院方协商,争取能适时安排助念。


  4、安排助念,切勿哭泣


  患者在奄奄一息之时即应为之助念,不可至体温全无方行助念,因彼时神识恐已脱离,未能掌握机先,助念恐徒劳无功!若太早助念,病者精神犹旺,则助念人力恐耗损过多。因此,应于脉博、呼吸渐弱方行助念。若有条件和患者允许,可悬挂西方三圣像,使患者随时能看见。助念内容以念“南无阿弥陀佛”或“阿弥陀佛”为主,间诵《佛说阿弥陀经》、《大悲咒》和《往生咒》等。念佛的方式有三个:一是用备好的录音机,一按钮即可称念;二是善友们跟随录音机同念;三是不用录音机,只几位善友同念。注意人数不必太多;人多时可以轮班替换,免致时间长了辛苦;可以不敲鱼磬,免致尖锐声音刺耳;可以燃香供鲜花;注意不要扰及周围的病者!


  此时有三忌:一忌见到仇家,易引动瞋心;二忌亲人临床挥泪,未死先哭,徒增恩爱悲伤;三忌喧哗吵闹,扰乱正念。这些都可能影响其往生净土。


  病者气绝后,神识仍在,犹有知觉,需待通身冷透,神识出离,寿、暖、识皆脱离躯体,方算死亡。因此助念至少应念至全身冰冷。


  如本人不愿让人助念,也应珍重其信仰,不可勉强。另外,许多学修法相宗的人发愿往生弥勒菩萨居住的兜率内院,有的发愿行菩萨道 ,世世生于人间弘法利生。因此助念时应区别对待。


  5、防止虫蚁爬上尸身


  若病者大量出血,为免虫蚁爬上身体,可于病床四脚放置水盘,同时点燃蚊香类,以免病者不胜虫类所扰,产生嗔念。宜预先考虑,勿使虫类靠近,亦不致因此令尸体难以处置。


  6、甫断气勿急忙更衣,勿立送冰库


  甫断气时,神识尚未完全脱离,仍可感受痛苦,此时勿行搬动、急忙更衣,勿立送冰库,以免破坏正念,不得往生。印光大师于此亦曾开示:“病者临命终时,搬动卧处,更换衣服,实是增其痛苦,促其速死,孝子仁人,何忍出此。”应待尸体完全冷透后,才可搬动、入殓。


  7、茹素不杀


  病者饮食,宜以素食为主,清淡爽口,易于消化吸收。临终之际,需要有人助念,助念者尽量不食酒肉五辛,因食荤酒,诸佛菩萨不近故。 弘一大师曾言:“杀生之人,现生即短命、多病、多难、无子及不得生西也。命终之后,先堕地狱、饿鬼、畜生,经无量劫,备受众苦。地狱、饿鬼之苦,人皆知之。至生于畜生中,即常常有怨仇返报之事。昔日杀牛羊猪鸡鸭鱼虾等之人,即自变为牛羊猪鸡鸭鱼虾等。昔日被杀之牛羊猪鸡鸭鱼虾等,或变为人,而返杀害之。此是因果报应之理,决定无疑,而不能幸免者也。”印光大师亦曾云:“家中常愿吉祥,若日日杀生,其家便成杀场。杀场乃怨鬼聚会之处,其不吉祥也,大矣!”“凡是动物,皆知疼痛,皆贪生怕死,不可杀害。若杀而食之,则结一杀业,来生后世,必受彼杀。”“凡属危险大病,多由宿世现生杀业而得。”


  可知杀生食荤实有碍于亡者的安祥往生。


  8、建议创办临终关怀机构


  死亡对患者而言,乃人生一期之终结,理应严肃看待,给予符合人性之尊重,而尊重其基于宗教信仰的丧葬诉求,又是重中之重。然在讲求效率、一切分工制度下的医疗机构,依章办事,往往俟医师判定病者断气后,即由处理尸体之工友,向家属索取病患之制服,并将尸体移送太平间,纵令家属不欲搬动,亦莫可奈何。


  相较于医院森冷之印象及缺乏人性与亲切、温馨之气氛,多数患者均盼望于家中度过人生最后时光。但由于种种原因,多数患者只能在医院慌乱的抢救中无可奈何地咽气。这是多么可悲的境况!因此笔者建议,有条件的医院都应设置临终关怀机构和安宁病房,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医护人员,以满足有宗教信仰和特殊要求的重症患者的需要。有条件的寺院和佛教界开办的养老院更应设置临终关怀病房,并配备必要的医疗、卫生设备。据悉台湾各大医院(如:荣总、长庚等)由过去禁止宗教介入,到相继设立佛堂、助念室,显示医界已认知:医疗行为非仅科学技术之操作,亦应给予精神层面之关怀。医疗有其局限,而藉由宗教之慰藉,可令患者于安详平静中,跨越恐惧死亡之鸿沟,在温馨、宁静环境下往生。


  (二)佛教的丧葬办法与作福超荐


  1、入殓


  亡者遗体冷透后,即可入殓。寺院僧人圆寂,一般是停尸一天不动,大众轮班助念。24小时后始入殓,先为亡者热敷,以热毛巾搭敷关节处,令筋骨活络,始为其更衣。若有死未瞑目者,亦待全身冷透,以毛巾热敷双眼,数分钟后即可合拢。不宜厚殓,应衣以洁净旧服,新衣布施他人,以增亡者之福。一切以简约为原则,不尚奢华。殓后即可装龛(僧人)、入棺,现代一般是送入医院太平间或殡仪馆的冰库。若没有条件或需要停灵,则须置于通风处,注意防止蝇蚁等上身,夏季尤其要做好冷却,防止尸体腐烂,造成环境污染等。


  2、设置灵堂或往生牌位


  尸体 一般停放七日。殓后停龛、停棺期间设灵堂,悬挂亡者遗像,或佛像前供往生牌位,便于亲友吊唁、拜祭。灵桌上铺黄布,供鲜花、灯烛、茶果(每日更换)。晨、午供饭菜,切忌荤腥,应于午前供,晚间不供,以合过午不食之旨。即使晚间施食,亡僧灵前仍不供饭菜。可延请僧人、道友于灵堂念佛诵经。


  禅寺除规定的丧仪外,一般不设孝堂,不挂联挽,不披麻带孝,不四处出讣告,不纠集施主、眷属,不作俗格道场,只照常念佛迴向。


  3、出殡


  出殡仪式切忌铺张。送葬起灵时,弟子或子女为报师恩、父母恩,当为师或父母抬龛或抬棺上灵车。倘有多位弟子或子女,可一人捧遗像,余为抬棺、龛。若仅弟子、子女一名,则捧遗像随灵而行。阖寺僧众或全体亲友,送至葬所。现代一般是在殡仪馆举办遗体告别仪式,然后火化。


  寺院多设有化身窑,出家僧众多以火葬为主。禅宗则有荼毗、全身入塔二种方式。普通僧众火化后骨灰放入普同塔(亦名海会塔),方丈或高僧火化后可单独起塔作纪念,也可将遗体经特殊处理后全身入塔作纪念。


  若为火化,收取灵骨时,可细心检寻,倘有舍利,可取出供养,标明亡僧法号暨生卒日期,以志其修持。


  禅宗之葬法,倘亡僧为住持,则由法缘或邻山尊宿为主丧者,并行入龛、移龛、锁龛、挂真、对灵小参、起龛、奠茶、奠汤及秉炬等九项佛事。


  4、关于葬法


  世界各地的葬法系有火葬、土葬、水葬(或海葬)、天葬(鸟葬,流行西藏地区)、野葬、巖葬、树葬等,其中以火葬、土葬居多。火葬原为印度葬法之一,又作荼毗,意指焚烧遗体,埋其遗骨。佛世前,印度即视此法为正葬。相传佛陀侍者阿难入定,见群鬼夺尸,知有守尸鬼,是以出家净众亡故采火化,以去其我执。佛陀逝世后实行荼毗,佛教徒遂广泛采行。迨佛法东来,僧人圆寂后皆火化,民众也有效法者,但因儒家以此为背孝非礼之举,强调“入土为安”,所以多数仍以土葬为主。唐宋佛法兴盛,高人达士亦多火化。但宋高宗曾明令禁行民间。直至现代,大陆始广泛推行火葬。


  日本、西藏,亦行火化。西藏复有火化修法。视遗体为亡者之罪业,藉烈火净化其染污,转化为智慧之光。印度、尼泊尔等国,亡者不入棺,裹以薄布,以肩舆(小轿)送至火葬场。


  火葬既毋须讲求地理、风水,又省时节约,兼有益于亡者神识之超升。家属可将火化遗骨安置寺院,由出家众诵经超度,兼以早、晚课之熏习,尚能聊种善根,复以讲经、打七及诸法会功德迴向之,令消宿业,培植冥福。


  眼下灾祸频仍,客死异乡、溺毙、失踪、空难等,时有所闻。倘因意外,未寻获尸体,应于寺院设牌位超度之。


  5、遗物处置


  就戒律而言,亡故之比丘僧尼系属十方僧,其遗物任何人皆不可擅取。因其为十方僧,既取自于十方,亦应用之于十方。所遗之物,须做僧羯磨,再行处理。否则,纵令私交甚笃而擅取之,即犯根本大戒。禅宗一般是大宗遗物充归常住,其它日用品则先登记编号、估价,通过抓阄供养给全寺僧众,其亲属无继承权。居士的遗产应在亡前即以遗嘱公证的形式作妥善处理,以免亲属为遗产横生纠纷。亲属应将其中的一部分用于斋僧、放生、作佛事,为亡者作福追荐。


  6、作福追荐


  因亡者于中阴时期,罪福未定,可烧香、燃灯续明于塔寺中,七七日内,为其修福,最为有效。逢七应营斋追荐,或诵经礼忏,或放生消障,此谓“斋七”。此后,逢年节、周年亦可追荐,以尽弟子或晚辈之义。其实这已经没有超拔之用,只是在表达一种缅怀、纪念之情,正如佛菩萨诞辰,信众在寺院作佛事纪念一样。


  值得注意的是,作为佛教徒,既已信奉、归命于佛法僧三宝,念佛发愿往生西方极乐世界,就应摒弃民间鬼神信仰,亦应规劝亲属不要盲从民俗搞迷信活动,诸如拜脚尾饭,焚化冥纸、往生钱,烧纸扎冥具等,搞这些活动不仅不合佛法,且毫无利益。至于民间的接棺、乞水、辞生、披麻戴孝、戴头圈、著草鞋、敲哭丧棒、带梅花球、撑伞送葬等仪式,多已不合时宜。应提倡节约、文明办丧事,在办理完丧事后,如有余钱,应将之用于斋僧、打念佛七、放生,亦可用于慈善救济、希望工程,以此功德迴向亡者。


三、结 语

  死亡乃人生大事,自古以来,世界各民族、各地区、各类社会的丧事活动即因环境和人为因素,衍生出诸多繁文缛节。尤其我国是一个多民族、多宗教并存的国度,由于儒家有祭祖、重孝、厚葬的传统,加上古代各民族流传下来的鬼文化、神灵崇拜,结合佛教、道教的观念,形成了非常复杂的丧葬文化。即以现在流行于佛教界的丧事活动中,亦难免夹杂了许多不合佛法、不合时宜的内容。当今科学昌明,资讯发达,社会在不断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,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,节奏加快,人平均寿命大大提高,但天灾人祸也来得更为惨烈,新生的各种疾病与各种死法也是层出不穷。人们对于临终关怀与终极关怀的需要更为迫切。因此,批判地继承祖国的丧葬文化,借鉴佛教的丧葬理念,研究出一套适合当代社会的临终关怀办法与丧葬礼仪,十分重要。


  从以上的介绍中可以看出,佛教有着悠久的临终关怀传统与独具特色的丧葬文化,其特点是不仅关怀临终患者的生活困境和肢体痛苦,更注重于解除他们心理上的痛苦;不仅利益活着的人,更着眼于亡者来生的重大利益;不仅表达了活着的人对亡者的悼念、缅怀之意,还传递着一种深刻的终极关怀。可惜在落实于现实的丧葬活动中,常常会出现严重的异化,人们习惯性地将佛教的丧葬文化定位于死亡之后的作福超荐,促使佛教的荐亡经忏法事趋于繁琐化、商业化、世俗化,严重冲击了寺院僧人正常的学修生活,反过来常为世人蔑视和诟病,极大地损害了佛教的形象。


  因此,应大力提倡人间佛教的丧葬观,本着以人为本、庄严肃穆、简樸隆重且合于时宜的精神,废除有违佛法、掺杂诸多迷信色彩的丧葬仪式与礼节,真正做到正法昌明,存亡两利。

来源:《法 音》(2005年第8期 (总第252期)第28页,作者:陈星桥)